6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珠江水运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加快珠江水运现代化发展,进一步发挥珠江水运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当好先行。
《意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品质提升、对外开放、技术创新、绿色发展、安全保障、体制机制完善等七方面部署了18条具体任务。
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推进航道网络建设,形成干支衔接、区域成网、江海贯通、连接港澳、沟通水系的高等级航道网络。推进港口网络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现代港口体系。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发展集装箱、煤炭等货类江海联运,强化重要港区的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水运信息化建设,推进粤港澳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能船舶和智慧海事建设。促进北斗导航系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水运领域的集成应用,推进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平台研究应用。建设完成珠江水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拓展工程。
为促进大湾区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要打造现代水运体系,优化运输组织方式,优化升级船舶装备,加快推进以铁公水联运为主导的对外运输物流体系建设。打造现代航运服务业,推进“互联网 航运”发展,推动航运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粤港澳在航运支付结算、融资、租赁、保险、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服务规则对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港口航运服务国际化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优化水运创新环境。完善珠江水运科技创新制度建设,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水运领域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水运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水运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开展水运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共同开展绿色水运、智能航运、溢油应急处理等关键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