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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进一步实施促中部崛起战略

时间:2012-08-29 点击:

加快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和重点内河港口建设

新华社专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内的中部地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要继续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更加注重转型发展和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激发中部地区内需潜能,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努力实现中部地区全面崛起。

会议确定了七大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二是统筹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加快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和重点内河港口建设,新建和扩建一批支线机场,鼓励发展通用航空。三是支持重点地区发展。加快构建沿陇海、沿京广、沿京九和沿长江经济带,推动晋中南、皖北、赣南、湘南地区开发开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带。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四是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大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支持力度,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五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六是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七是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方位扩大开放。支持武汉、郑州、长沙等地区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稳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加快长江流域开发开放,探索建立沿长江大通关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