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在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交通运输部与沿江七省二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十二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长江现代化水运体系为目标,确定到2015年,长江干线航道、主要支流航道、港口、船型标准化、支持保障系统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长江水运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期间,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建设重点、支持保障和组织实施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十二五”期间,长江黄金水道将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重点推进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治理工程和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加快推进长江流域主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着力提高高等级航道“干支直达、区域成网”水平;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推进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主要港口规模化港区;贯彻落实《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促进运力结构优化;加快推进长江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应急和行业管理能力。
《方案》还进一步从加强规划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政策支持,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七项保障措施,以确保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的顺利推进。
上图为《“十二五”期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签署完毕,交通运输部、沿江七省二市领导共同挥手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