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 会员单位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致公党中央《航道法》立法工作组到泸州调研

时间:2011-04-26 点击:

4月1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严以新率领的《航道法》立法工作组莅临四川省泸州市开展调研活动。

调研组主要由致公党中央有关部门领导、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有关部门领导及特邀专家组成。在调研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着重围绕提升长江航道维护等级、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航道行政管理及法制建设等三方面的内容展开了积极的讨论。四川省、泸州市政府和长江航道部门向调研组提出的建议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积极提升长江上游航道维护等级,满足沿江经济和水运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快立法进程并尽快出台《航道法》,明确航道行政管理的范围、权限、职责、机构,建立健全航道建、管、养体制机制;三是强化航道保护,明确航道在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中的优先地位,改变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中“重水电、轻航运”的局面。

据了解,四川省政协、致公党四川省委、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及泸州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全程参与了此次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