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实施意见》。李盛霖强调,各司局、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住机遇,凝心聚力,共同促进内河水运又好又快发展。
李盛霖指出,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对于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节能减排等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出台《意见》是为加快发展内河水运提出重要决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意见》内涵,全面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李盛霖要求,贯彻落实《意见》要充分体现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关键是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内河航运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关系。当前,内河水运的发展要做好规划建设、综合枢纽建设、水路联运和江海联运、现代物流、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等五个环节的衔接。
二是处理好重点推进与全面推进的关系。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照顾全面。要以长江带动“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发展,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带动全国内河水运发展。
三是处理好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坚持科学规划和引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事项规定,研究多渠道建设资金扶植政策,真正把每一个航运建设项目都建设成为惠民工程、阳光工程。
四是处理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要认真协调内河航运发展与防洪、发电等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李盛霖要求,各司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加快促进内河水运发展。下一步,要积极组织好贯彻落实《意见》启动性工程的开工仪式,抓紧筹备好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认真考虑西江水运发展高层座谈会。同时要加大对《意见》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法规体系框架建设的意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贯彻落实意见。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副部长高宏峰、冯正霖、徐祖远,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出席会议。部总工、安全总监、总规划师,部机关各司局、国家邮政局有关司局和部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