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交四航局中标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额约逾11亿元。
该工程位于东莞市麻涌港新沙镇,施工总工期为30个月。该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水工工程(含临时围堰)、陆域形成和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及给排水、暖通、消防工程等土建施工。其中,11号、12号通用泊位为7万吨级通用泊位,全长522米;4个3千吨级驳船泊位、5个2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和4个工作船泊位总长1000米;临时围堰总长977米,港池疏浚约205万立方米,陆域形成、地基处理及道路堆场面积约33万平方米,主要生产与辅助生产建、构筑物(粮食筒仓、散粮仓库等)总建筑面积约8.8万平方米。
该项目的建设主要为解决新沙港区现有码头的通过能力严重不足,适应新沙港区后方临港粮油、钢铁加工贸易产业发展,优化新沙港区江海联运的运输格局,促进广州港码头结构调整,适应城市的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条件和有力保障。
(摘自中交四航局 编辑:严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