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海洋大国,内海和近海海洋面积约470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约1.8万公里,海洋资源十分丰富。守护、开发、利用好海洋资源,成为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很多政协委员通过会议发言和提案等方式,为利用和保护好我国的海洋资源建言献策。
向海要地,不能破坏海洋的“蓝色”
近年来,全国出现沿海开发的热潮,围海造地、港口建设等工程投入大、速度快。2002年~2007年,全国沿海地区年均围填海面积达11390公顷,2009年更是高达19305公顷。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院长高抒认为,为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港口资源进行一定程度的开发是必需的,但是应切记不能盲目开发。大规模围填海工程的实施,将对脆弱的海域生态环境带来威胁,如不加合理控制和规范管理,将带来巨大环境灾害。他建议,沿海开发应该有序进行,高效率地使用新开发的土地、港口资源,并在开发中注意保护和形成新的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要同步进行。在围填海之前,应对拟围土地进行利用规划和经济效益评估;在开发过程中,要本着保护资源的原则,与生态建设相结合。
九三学社中央更是建议,建立国家围填海“蓝线”制度,划定海洋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生态安全节点,提出优先保护区和限制区域,作为围填海的“蓝线”,禁止任何围填海活动。同时,建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域综合管理体制,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海岸带综合管理框架并形成有关管理制度,探索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等。全国政协常委林明江则建议,要严格控制围填海建设项目和区域用海规划,将批准权限集中于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
向海要水,扶持海水淡化产业科学发展
水资源短缺,是目前制约我国发展的瓶颈之一,海水淡化作为解决淡水不足的重要措施,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有关部门支持下,我国海水淡化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世界上完全独立掌握此项技术的少数国家之一。近年来,天津、河北、山东、浙江、辽宁等地,相继有多个日产规模在10万吨级的海水淡化工程投产运行和建设。但是,水价因素是制约海水淡化广泛应用的主要原因,淡化水成本高,直接进入市场没有竞争力。此外,国家缺乏相关的激励政策和法律规定,政协委员对这一问题高度关注,并提出很多提案建议。
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应综合分析国家的战略需求和海水淡化发展面临的问题,出台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立并实行阶段性的海水淡化补贴制度,以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扶持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缓解我国的水资源压力,保护生态环境。全国政协委员沈瑾和邢元敏也分别通过提案建议,国家应加大对海水淡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将海水淡化列入新兴产业项目加以支持,从资金补贴、减免税收、保障大型项目用地等方面扶持其发展。同时,加大对关键设备设计、制造和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设备的国产化率,降低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郑兰荪建议,通过立法,使海水淡化有法可依,真正成为我国水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合理划分海水利用海域,加快海水利用规划的编制;明确海水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海水利用与保护海洋生态相结合等;实施海水利用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定海水利用重大项目评估制度;强化海水利用的管理和社会服务。
农工党中央则建议,将淡化水作为京津冀的重要水源。京津冀水资源紧缺日益严重,地下水超采过量,迫切需要新的水源。京津冀发展海水淡化条件优越,实现联产联供,不仅可以改善水安全,还能加快相关产业发展。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同时建立淡化水监管体系,保证供水安全。
停止破坏,携手修复海洋的伤痕
全国政协常委林明江指出,近年来,我国近海海域和岛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势头虽然得到遏制,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我生长在海边,从北到南考察过海岸带和岛屿,看到的一些破坏生态的场景,让我十分痛心。”林名江说,问题主要表现在:沿海房地产建设与海岸线距离太近,严重破坏海滩植被;围海造地等使沙滩退化,海岸侵蚀;生活、养殖、工业垃圾在海岸带大量堆积排放,造成藻类滋生,赤潮发生,近海生物死亡;采矿挖砂,采集珊瑚,砍伐红树林,造成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海岸带失去屏障,生态环境恶化。林明江建议,要加大对红树林海滩、珊瑚海域、海岸林生态、近海和岛屿海域等的保护、养育和修复,严格限制海边建筑和养殖业,扩大各类涉海保护区的面积。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政府官员和群众保护海洋生态的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陈兴生建议,有序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和修复工作,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海域资源由被动、粗放和低效利用向主动、集约和高效利用转变。他建议,要重点对由于开发利用造成的自热景观受损严重、生态功能退化、防灾能力减弱及利用效率低下的海域海岸带进行治理修复。同时,要加大对海域海岸带整治和修复的规划管理,加大整治修复项目的投入,建立起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的技术体系等。
全国政协委员王玉佩则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新时期海洋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的主要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实现陆域和海域管理的统筹协调,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实现海洋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