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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天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

时间:2011-05-31 点击:

5月25日,在天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传出消息,国务院5月10日批复了《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

天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崔津渡在论坛上介绍,国务院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明确提出:“推进东疆保税港区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和租赁业务试点,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步伐。”

《方案》提出,要以建设东疆保税港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推进国际化市场体系建设,条件成熟时进行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改革探索。以东疆保税港区为核心载体,推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创新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开展航运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试点。

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发展目标是,用5 至10 年的时间,基本完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贸易、航运融资、航运交易、航运租赁、离岸金融服务等功能,把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各类航运要素聚集、服务辐射效应显著、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核心功能区,综合功能完善的国际航运融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