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将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八个领域合作
5月10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与水利部部长陈雷就加强两部合作、促进水运和水利发展举行会谈。双方一致表示,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合力推动水利和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努力做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通航安全、航道畅通,推进水利和交通运输共同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会谈后,双方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
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分别印发文件就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和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提出目标和任务。按照战略部署,水利和交通运输都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两部进一步加强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标志着两部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李盛霖在会谈中指出,加快水利和交通运输特别是内河水运发展是两部的共同任务和共同使命,交通运输部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水利工作,按照国务院赋予交通运输部的职责,认真按照合作备忘录明确的各项要求,和水利部紧密配合、共同尽快建立两部合作机制,积极研究水利、交通运输发展中共同关心的问题,在两部合作框架下,加强相关单位工作层面对口联系,努力解决好相关领域具体问题。
陈雷表示,长期以来,两部在江河规划、河道整治、长江采砂、岸线管理、水土保持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水利部将与交通运输部携手并肩,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密切支持配合,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明确的各项任务。
根据合作备忘录,两部将重点加强八个领域的支持合作。一是加强规划协调。两部在有关水利、交通运输重大研究和规划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相互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二是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积极推进长江下游、长江荆江河段等重点河段河势控制工程建设,以及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治理、长江中游荆江河段航道治理。三是深化采砂管理合作,逐步建立河道采砂管理两部合作机制。四是做好调度协调配合。积极建立水利与交通运输部门信息沟通机制。五是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的管理,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对库区航运工作的指导,共同维护水质安全。六是完善行政审批管理。七是共同推进《航道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和《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八是加强科技合作,建立水利、水运重大技术联合研究的工作机制。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以及两部相关司局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谈和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