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 会员单位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交通运输部、浙江省政府共同签署部省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1-03-17 点击:

支持浙江“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3月12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以支持浙江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为重点,部省共同推进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副部长翁孟勇、徐祖远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李盛霖部长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浙江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国家发展战略,立足浙江实际,充分发挥港口优势,提出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刚刚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浙江港口发展方式转变、巩固和提升枢纽港地位的有力措施。对于保障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运输、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交通运输部将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一起,对于浙江省“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与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共同签署了部省联手推进交通运输发展的会谈纪要。根据该纪要,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强化对浙江交通“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加快项目的审批审核;支持浙江省推进以煤炭、矿石、集装箱、油品等为重点的港口大型码头建设、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六横大桥等为重点的高速公路建设、以京杭运河为重点的内河航道建设以及国家综合客运枢纽、部省共建的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推进宁波—舟山港国际枢纽港建设,发展邮轮经济,建设全国性船舶交易市场,推进宁波—舟山港海事管理服务一体化。同时,双方还将继续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和浙江平安海区建设,加快完善浙江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和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共同推进浙江省“港航强省”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还与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共同发布了“中国船舶交易价格指数”。

李盛霖部长在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浙江省“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介会上发表讲话。